日照市农业农村局推行日照绿茶“母品牌”防伪溯源专用标识告知书
茶友网首页 个人中心
下载APP 下载APP
手机访问 手机端二维码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推行日照绿茶“母品牌”防伪溯源专用标识告知书

全市广大茶农,茶叶加工、茶叶经营主体朋友们:

大家好!时光飞逝,一年一度的“谷雨”采茶季即将到来。2024年开始,我们将在全市启动推行日照绿茶“母品牌”防伪溯源专用标识(以下简称专用标识)工作,特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01什么是日照绿茶专用标识

专用标识是指为了提升日照绿茶质量监管和品牌保护能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专用于日照绿茶生产、销售,具有产地证明、防伪溯源功能的实物识别标签,包含使用主体、年份、规格、编号、防伪信息等内容。

02为什么推行日照绿茶专用标识

近年来,伴随日照绿茶品牌不断做大做强,外地茶假冒日照绿茶、网络销售乱象以及日照绿茶质量安全等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并成为品牌保护的核心问题和薄弱环节。通过推行日照绿茶专用标识,实现茶叶种植、加工溯源,可规范日照绿茶产销行为,遏制打击制假售假,提升日照绿茶市场占有率和品牌价值,增加茶农朋友收益,推动日照绿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03怎么获取日照绿茶专用标识

1.具有SC认证、小作坊认证的茶叶加工主体,以及能提供茶叶加工溯源的经营主体,才有资格获取日照绿茶专用标识。

2.茶叶种植户凭“惠农码”出售鲜叶。

3.茶叶加工主体使用“电子溯源秤”采购鲜叶,加工主体自有茶园鲜叶也需经“电子溯源秤”称量。

4.加工主体利用农残快检设备,对上午、下午两个批次的鲜叶“批批混检”,监测合格的,溯源平台会按照春茶秋茶4斤鲜叶赋1斤干茶码、夏茶5斤鲜叶赋1斤干茶码的标准生成专用标识,供加工主体使用。

5.其他茶叶经营户、加工主体之间可利用“电子溯源秤”或者我们开发的微信小程序交易干茶,溯源平台会自动对接转移相应数量的茶标。

6.整个溯源平台实名交易,种植户所售鲜叶超出核定亩产量,溯源平台会自动预警。

04我们要配合做好哪些工

(一)严格数据核实,夯实赋标基础

一是核实到户茶园面积。每年秋季,核实全市茶园到户面积,在种茶户自主申报茶园面积的基础上,由村级核实、公示、盖章,镇级公示,区县汇总上报,市级统一录入系统。

二是核实在册已登记茶叶加工主体数量。由各区县、功能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册已登记茶叶加工主体数量进行梳理核实,经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复核确认,对其中获得“日照绿茶”品牌授权的市场主体作为专用标识使用主体。

三是办理激活惠农卡。茶叶种植、加工、经营主体请务必于3月20日前,办理惠农卡并激活。办理惠农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日照银行任一营业网点办理惠农卡。如办理对公账户,请详询日照银行网点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茶农如果不办理激活惠农卡,将不能进行鲜叶交易;茶叶加工、经营主体不办理惠农卡,在交易时,将不能进行资金实时结算。

(二)打造管理平台,强化“数字智治”

一是建设软件平台。打造日照绿茶防伪溯源数字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作为专用标识推行使用的管理平台,包含茶园基础信息、鲜叶交易、农残监测、专用标识生成等模块。

二是配备硬件设施。为管理系统内茶叶加工主体免费配备电子溯源秤、彩色防伪溯源码打印机和农药残留快检3种设备。

(三)推行批批监测,强化质量保障

一是明确自身主体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食品生产者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要求加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控鲜叶收购质量关。

二是实行“批批混检”。每个加工主体每个收购日对当天收购茶叶鲜叶分上午、下午2个批次“批批混检”,并将检测影像、结果同步上传管理系统。

三是强化跟踪处置。如发现问题隐患,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将会同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跟进排查处置。对使用禁限用农药的,按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促进主体自律,强化教育培训

一是建立诚信承诺制度,与授权茶企签订做真拒假书面承诺书和专用标识使用许可合同。二是对电子溯源秤、茶标打印机、快检设备使用,分区县开展培训。三是加强消费引导。规范专用标识宣传,统一对外宣传:“买正宗日照绿茶,认准日照绿茶专用标识。日照绿茶包装销售的,应当在包装显著位置加贴专用标识。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的,还应当在产品介绍页面显著位置予以明示”。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属地政府联动打假机制,对线上线下制假售假行为形成常态化的高压打击态势,加强对日照绿茶品牌保护,依法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日照绿茶等行为,推动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跨区域执法协作,维护日照绿茶市场秩序。

日照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4日

来源:日照农业农村,信息贵在分享,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