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龙井共享法庭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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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龙井共享法庭挂牌成立

导语

为加强和规范龙井茶品牌保护,4月20日上午,浙江省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特色的共享法庭——“西湖龙井茶保护特设共享法庭”在杭州市西湖街道揭牌成立。共享法庭通过公开审判、指导调解等多种形式,将与西湖龙井茶保护相关的一系列司法服务延伸至基层。

为加强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管理,在《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已制订出台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司法保护效能,规范促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值此“4.26”国家知识产权周的宣传契机,“西湖龙井茶保护特设共享法庭”揭牌成立了。同时,共享法庭作为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也进行了授牌。参加授牌仪式的有浙江省高院副院长许惠春、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赵国钦、杭州市中院副院长邵景腾、西湖区法院院长毛志军,以及西湖景区管委会领导、西湖街道及杭州市西湖龙井茶管理协会的相关人员。

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新闻发布会

揭牌仪式上播放了共享法庭宣传片、西湖龙井茶品牌形象片,并为相关专业人员颁发了共享法庭名誉庭务主任的聘书。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倪惠岗发布了《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状况》白皮书,市人大农工委主任赵国钦介绍了《条例》的相关情况。

西湖龙井茶位列中国十大名茶之首,是杭州最具城市辨识度的“金名片”。原来有关西湖龙井茶保护的主要规范和依据,难以满足当下对西湖龙井茶的保护需求。强化西湖龙井茶立法保护至关重要,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也是新形势下依法保护西湖龙井茶的需要。杭州市突出亟需、管用、惠民的原则,以小切口撬动立法大主题,以特色性彰显立法精准度,以破难题凸显法规新功效,聚焦西湖龙井茶知名公用品牌保护,开展《条例》立法,在全国首创驰名商标保护地方性立法,开创了先河,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创新。

《条例》首创性地引入了数字化智治成果,通过数字化管理系统,对区域公用品牌进行全程闭环监管,有效覆盖整个西湖龙井茶生产经营领域,实现追溯管理。

本次立法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紧紧抓住西湖龙井茶保护最核心的问题,围绕“遏制制假做假,引导做真做优”的目标,从实际操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用法律的形式固化管理经验,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这也是条例的一个最大成果之一,为全国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突围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立法范式。

通过《条例》立法,将进一步保护和提升西湖龙井茶品质,放大西湖龙井品牌价值,促进茶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实现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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