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下午,杭州市召开第三十二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来波平回答了记者提问。Q:根据今年情况,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准备怎样加强“西湖龙井”的保护?A:去年,中办、国办下发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为“西湖龙井”在更高层面上进行保护指明了方向;最近,杭州市发布了《西湖龙井茶产地证明标识管理办法》,是“西湖龙井”保护的一项全新举措。作为市场监管部门,我们会与其他部门全力配合,积极履行自身职责,尽到保护好、发挥好、运用好“龙井茶”这张“西湖名片”的责任。为加强保护工作,从3月初开始到5月底,市场监管部门准备联合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开展为期3个月的“西湖龙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一是企业自查。要求各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户)、茶叶经营企业(户)、经销企业(网店)、网络平台以及茶叶包装印制企业,对营业执照、商标使用许可、包装标识规范、销售记录、进货凭据、广告发布等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自查自改到位。二是联合检查。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对茶叶生产企业、小作坊(户),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茶叶原料来源、标签标识、生产条件、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进货凭据等是否规范,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和工艺流程;对茶叶市场、经营(户)、商场、超市、专卖店等,重点检查外地茶冒充西湖龙井茶,以及非西湖龙井茶产区的龙井茶假冒西湖龙井茶生产销售的行为,要求经营者严把进货质量关,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对包装生产、销售和商标印制企业,重点检查商标印制台账,委托人有无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印制企业有无伪造、擅自制造和销售西湖龙井商标的行为;对网络平台、网店,以销售西湖龙井茶的电子商务平台和自建网站经营者为重点,重点依法查处伪造、冒用企业名称的不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侵权假冒和证照不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