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潭县
茶叶生产与加工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湄潭茶叶生产与加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研究制定湄潭县茶叶生产与加工基本要求如下,请涉及的企业与个人遵照执行。
1. 茶青采摘标准要一致,不同标准、不同品种的茶青不能混装销售。
2. 茶青采摘、销售、收购、运输等环节,不得使用塑料袋等塑料制品盛装茶青。
3. 茶青在采摘、收购、加工等环节,不能直接堆放于地上。
4. 茶青经纪人收购、运输茶青要使用透气竹篓,防止茶青发热变质。
5. 茶叶加工厂车间及周边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车间内不能堆放煤炭等其他杂物。
6. 生产车间工作人员要持健康证,生产操作统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鞋套、口罩等。
7. 茶叶加工厂收购茶青要建好收购台账,保证质量安全可追溯。
8. 半成品或成品茶不能直接堆放于地上,成品茶要及时装箱密闭堆放于干燥、无异味的地方。
9. 茶叶加工产品要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不得添加任何非茶类物质。
10. 企业使用公用品牌要向县茶业协会申请,获得使用授权后方能使用,并遵守公用品牌管理相关规定。
湄潭县茶业协会
2022年8月23日
(来源:茶香湄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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