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立法为古茶树撑起“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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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普洱立法为古茶树撑起“保护伞”

                           图为:在景迈山古茶林中采摘春茶的拉祜族群众。(人民网虎会/摄)

地处云南边陲的普洱,是我国西南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也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全市森林覆盖率近70%。作为世界茶树发源地和茶叶原产地的中心地带之一,普洱境内分布着100多万亩野生茶树群落和近20万亩栽培型古茶园,这些有着“活化石”之称的古茶树,不仅是茶产业发展中优良品种选育的重要种质资源宝库,更是不可多得的科研样本。


但是近年来,受古树茶供需矛盾、市场炒作等众多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的人们逐渐忽略了对古茶树的保护,乱采滥挖、掠夺性采摘等行为屡禁不止,不适当的利用行为造成了很多难以挽回的损失。因此,出台一部专门保护古茶树资源的地方性法规,已十分必要和迫切。

现状:古茶树屡遭破坏,立法保护势在必行

位于云南省西南部的普洱市,澜沧江中下游和李仙江流域及其支流纵横全境,境内山峦起伏,层林叠嶂,其间分布着最原始的野生古茶树群落、过渡型古茶树、栽培型古茶树林。据统计,全市现有野生古茶树群落117.8万亩、栽培型古茶园18.2万亩、现代茶园164.85万亩,综合产值达230多亿元。

据史料记载,早在三千多年前,普洱的先辈们就在这片土地上栽培驯化野生茶树,完成了茶树从野生到人工栽培的过渡,完善了人类发现、利用和驯化茶树的文明序列。长期的自然选择和优化栽培,孕育了丰富的茶树种质资源,是研究茶树原产地、人工驯化茶树、移栽茶树、种植茶树的“活化石”。

2013年5月,国际茶业委员会授予普洱“世界茶源”的称号,标志着普洱作为“世界茶源”的地位得到了全球公认,有力地证明了我国是最早发现、利用和栽培茶树的国家。

如今,茶已成为普洱的一张靓丽名片,承载着普洱发展的重要文脉,彰显着普洱发展的个性特色。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爱好普洱茶的人越来越多,钟爱古树茶的爱好者更是大量增加,造成了古树茶的供需等各种矛盾日益突出。

随着古树茶市场价格的不断飙升,经济利益刺激了部分茶农,为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了对古茶树的保护,出现了对古茶树过度采摘、不科学采摘、滥施农药化肥等现象,这不仅导致了古树茶品质的明显下降,还对古茶树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如不及时制止,将会愈演愈烈。

立法:让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进入法制化轨道

近年来,普洱市人大代表多次提出,古茶树是需要实行永久保护的珍贵资源,唯有通过立法,在制度设计上调整好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制定出台符合普洱实际,能够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普洱古茶树资源的法规,才能妥善解决好保护与开发利用实践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让古茶树这一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传之后世。

作为全市130万茶农的“衣食万户”产业,2017年,普洱市茶叶种植面积和产值均居全省第一,农民人均纯收入一半以上来自茶产业,许多群众已通过茶叶实现了脱贫致富。作为优势版块,古茶树资源已然成为茶产业提质增效,带动农户共享发展红利的切入点,对普洱市主动服务和融入“千亿云茶”战略,认真贯彻落实“打好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决策部署,传承历史文化遗产,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做实做强国家绿色经济试验示范区、促进脱贫攻坚等具有重要意义。

普洱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罗连生介绍,基于现状,出台一部专门保护古茶树资源的法规,把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将有力促进普洱古茶树资源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同时,还能为景迈山古茶林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加码。

“按照市委决策部署,2017年,普洱获批地方立法权后,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从30余件立法建议项目中,精选出《普洱市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2017年的立法计划,并立即付诸行动。”罗连生说,普洱首部实体地方性法规“剑指”古茶树资源保护,承载了普洱人民的共同期待,彰显了市人大常委会践行新发展理念,全力推进历史文化保护和环境保护的责任与担当。

几经努力,终于完成了法规草案的起草、修改和论证工作。2017年12月20日,《条例》经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3月31日,《条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共6章30条,分为总则、古茶树资源保护与管理、开发与利用、服务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六个方面。

保护:让古茶树在法律的“保护伞”下更加枝繁叶茂

由各种矛盾导致的对古茶树过度采摘、不科学采摘,甚至是滥施农药、化肥等行为,严重破坏了古茶园的生态环境。而《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对古茶树群落划定了“保护红线”,还对古茶树鲜叶的采摘以及古茶树的适当开发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古茶树资源所有者、管理者、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古茶树进行科学管理、养护和鲜叶采摘;对过渡型、栽培型古茶树应当采取夏茶留养的采养方式,每年的六至八月不得进行鲜叶采摘。

夏茶留养,意味着拥有过渡型、栽培型古茶树的茶农将减少夏茶的收入。周子文是普洱市澜沧县景迈山的一位茶农,祖祖辈辈都以茶为生。他们一家8口人拥有栽培型古茶树40余亩,几年前,光是夏茶的收入就在3万元左右。

“《条例》出台后,虽然夏茶的收入会减少,但从长远考虑,出台一部保护古茶树的地方性法规十分必要。”周子文说,随着古树茶价格的不断攀升,部分受利益驱使的茶农就忽略了对古茶树的保护,只要古茶树一发芽就对其进行采摘,有的甚至使用生长调节剂来“加速”古茶树的生长,给古茶树带来了很大的损害。《条例》颁布实施后,相信景迈山的古茶树能够在法律的保护下,更加枝繁叶茂。

《条例》除对古茶树的鲜叶采摘等作出规定外,还对涉及古茶树及古茶园的相关领域也作出了严厉规定。如《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古茶树资源保护范围内擅自取土、采矿、采石、采砂,爆破、钻探、挖掘,开垦、烧荒;禁止施用有害于古茶树生长或者品质的化肥、化学农药、生长调节剂……

罗连生表示,《条例》的颁布,不仅从法律上给予了古茶树资源明确定义,还填补了古茶树资源保护基础工作空白,为加强古茶树资源保护、规范古茶树资源开发利用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古茶树作为一种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宝贵资源,一定要在全面收集整理古茶树基本资料的前提下,根据一些具体条件加以保护、养护和利用。”罗连生说,《条例》的颁布实施,不仅能够通过立法的方式来规范古茶树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关系,还能引导茶农科学采摘、科学管理、优质优价,使古茶树资源的生态价值、文化价值和经济价值得到更好体现。

发展:打好“名山”仗,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

《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茶叶专业合作机构规范发展,统一古茶树产品生产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企业强化产业融合,打造古茶树产品品牌,争创各级各类名牌产品;对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的古茶树产品,申请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对此,几年前普洱就已形成了默认的“名山品牌”。2017年2月7日,普洱市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了“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这是普洱为擦亮普洱茶“金”字招牌、打造“世界的普洱”迈出的又一大步。

普洱市委书记卫星介绍,为打造普洱茶地域品牌,提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普洱市全面启动了该品牌建设工作,构筑诚信联盟、产品标准、标志使用监控、产品检验“四条防线”,明确特定的企业、特定的产区、特定的原料、特定的工艺、特定的标志“五个特定”,使每一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的普洱茶都能做到“四有四可”,即:有标识、有标准、有检测、有监控;可识别、可查询、可追溯、可信任。

在成功推出“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一年后,今年3月26日,普洱再次在昆明召开普洱山、凤凰山普洱茶品牌建设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推介普洱山和凤凰山古茶林普洱茶。

卫星介绍,2017年推出的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就是一款以“同一区域、同一产业、同一品牌、同一标识”为目标,以联盟为主体,以标准为引领,由政府部门、行政机关和检验机构为其品质背书的名山普洱茶产品。品牌发布后,受到了市场的热捧和广大消费者的一致好评,景迈山古树茶价格大幅提升,众多平台纷纷寻求与联盟开展合作,景迈山古茶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进一步凸显,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扩大。在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品牌的有力带动下,2017年,景迈山接待国内外游客近100万人次,同比增长36%。

卫星表示,《条例》颁布实施后,普洱将在26座古茶山的基础上以八大古茶山普洱茶品牌打造为突破口,坚定不移抓标准、抓品牌、抓融资、抓庄园、抓整合、抓互联网+,全面推进普洱茶产业的健康、科学、跨越发展。进一步做大做强茶产业,以品牌建设为引领,做优大基地、培育大主体、建设大数据、建成大仓储、擦亮大品牌、发展大产业,推动普洱资源禀赋变为物质财富,无形资产变为有形资本,“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让茶产业真正成为普洱富民又富市的支柱产业,为边疆脱贫致富再立新功。(作者:虎遵会,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